正文 第三十三章尸体会发火 文 / 波将金
没错。我也想起来了,之前在手机上看过新闻,那些家属已经把一具女尸抬公安局大门口了,围观的人里三层外三层的,只不过不知道那是于宫音的尸体被毁了,我还看热闹不怕事儿大的在下面跟帖点赞了。
鉴于警方早就向社会大众公开了失足意外说,事情已经闹得满城风雨,如果警方现在再把之前的说法推翻,感觉实在太轻率了。而且如果于宫音真的是被谋杀的,将会演变成破案率问题,显而易见地,警方将会遭到舆论大加挞伐。
网络媒体微博大v,还有普通的民众都是在指责警方的轻忽和不作为。有人破口大骂,有人惊叹,有人冷嘲热讽,也有人表示同情,但的人表露出被公权力欺骗的愤怒。恶毒的言语,**裸的攻击;至于传统媒体的立场,他们力求成为大众舆论的工具,拼命压抑对公权力的同情。否则难免会被网民责骂是非不分丧失立场,为腐敗分子歌功颂德涂脂抹粉,即使有人站在警察系统立场上写成报导,社会大众也只会当他是五毛党。
不知道警方是认为既然会被指责,等到逮捕凶手后再被指责比较好,还是考虑到这只是意外的情况,另有他人犯案的可能性极高,新闻发布只提到失足坠落意外,和实验室失窃,并没有公布于宫音的姓名资料。新闻链接的最后,是首都市长出面打了保票说肯定解决赔偿问题,才安抚住家属。死者的妈妈在大厅固执的大吵大闹,索回了尸体。拒绝法医作进一步的尸体检验,还称马*死者送去火化。
显然,为了不重蹈穆彤彤那个时候的覆辙,警方不敢轻举妄动,慎重考虑之下,做出了这样的安排,我有点同情他们了。虽然警方的确是官僚气息浓厚,但这种通过舆论压力绑架办案过程的行为,连身为旁观者的我看到都觉得难以忍受,毕竟舆论压力只能干扰破案,却无法抽丝剥茧的查明真相。
那么,处在舆论旋涡中的当事人又当如何?
“该!那群小子是该好好操练操练,”老码头很豁达,“我老头子一辈子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十年动乱期间过什么是‘囚徒困境’吗?”
“囚徒困境?”我想了一下,尽量用着游以默能够理解的名词解释着它的辞意。
““囚徒困境”,是1950年美国兰德公司提出的博弈论模型。两个共谋犯罪的人被关入监狱,不能互相沟通情况。如果两个人都不揭发对方,则由于证据不确定,每个人都坐牢一年;若一人揭发,而另一人沉默,则揭发者因为立功而立即获释,沉默者因不合作而入狱五年;若互相揭发,则因证据确实,二者都判刑两年。由于囚徒无法信任对方,因此倾向于互相揭发,而不是同守沉默。”
“是这样的啊?但和案情有什么关系?听说首都大学那里以前倒曾经是日本鬼子用来关闭俘虏和囚犯的地方。”游以默摇了摇头,表示百思不得其解。
“还是你们高材生有共同语言。”
切!我跟石苓人才没有共同语言!
留下这句话后,游以默把置物袋里的手机和卷宗交给我,她自己留守在咖啡馆门外继续当门神。
一女当关,万夫莫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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