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无敌之我是亡灵城主》正文 第三十七章 雄狮军团 文 / 约翰·利奇
内厄姆地区的全称是奥卡姆省内厄姆郡,同时内厄姆郡还细分为多个贵族领。最大的自然就是特纳家族的侯爵领内厄姆了,其次还是七块伯爵领,再之下就是许许多多的子爵领和男爵领。他们集合在一块儿也就成为了内厄姆郡。
内厄姆郡之上的奥卡姆位于帝国与异族的第一线,一直以来都承担着抵御异族入侵的任务。所以民风相对要彪悍许多——这里并不包括内厄姆,内厄姆并不处于战争的第一线,而是相对靠后,出于奥卡姆省和伦纳德省的交汇。再加上其优渥的地理位置与生活条件,让其成为了一座在帝国都排的上号的大都会。
聚集了巨大财富的内厄姆,居住在这座城市里的人每日所做的事情便是往返于各种宴会,不断讴歌爱情的美好。所谓的彪悍民风也就无从谈起。
有不少人都曾经对内厄姆的这种情况抨击过,甚至于对特纳家族那支名为“雄狮”的军团,是否还保有主上那般强大的战斗力表示怀疑。
这种怀疑曾经一度盛极一时,无论是在内厄姆郡内,还是于整个希罗帝国上层,几乎全都持有这种看法。即使后来这股质疑在特纳侯爵的沉默中退去后,也时不时的会有人跳出来提上一提。
李凌峰不经意间想起了曾经在书上看到的这种质疑,这种质疑将在今天之后被打碎。因为今天,雄狮将再次张开自己的利爪,将自作聪明的敌人撕碎。
抬眼看了看身边沿着青石大道行军的军队,李凌峰在心里默默地想着该用什么词来形容。
这是一支一万人的庞大军队,披坚执锐的士兵有三千一百人,还有七千人则是负责后勤的辅兵。
辅兵在此也就不细说了——他们在进入军队之前,基本都是农夫,头劳工。单就战斗力来说,并不高。
而那三千雄狮军团的士兵,则着实让李凌峰大开眼界。他们分为三个团队:分别是獠牙骑士团,利爪步兵团,狮眼弓兵团。
利爪步兵团是人数最多的队伍,总共两千人。他们穿着半覆式钢制铠甲,身材个话,只是埋头行进。虽然步伐谈不上整齐划一,但却因为这沉默,这眼神,而让人感到极大的压迫感。
相较之下,反倒是獠牙骑士团显得更为自在,欢快。虽然是最精锐的队伍,却反倒没有那种压迫感。他们骑在马上,虽然并没有到处乱跑,但彼此之间却高声谈笑,打闹。乍看之下,仿佛就像是去郊游似的,让人觉得战斗力还没有那些士兵高。
在雄狮军团之后,是长长的辅兵队伍,他们推着车,拉着马,背着各种行礼。这边就显得非常轻松了——或者说是热闹。虽然在督军的监督下,队伍并没有太乱,但各种声音此起彼伏。叽叽喳喳地,却让人觉得非常的混乱。
李凌峰多待的位置,处于雄狮军团的中间。他同样骑着高头大马,在他左侧是骑在马背上,拱着腰不断在小本子上写写记记的唐纳文。他们两人是作为人民之声报的记者,跟随队伍前进,并且记录下即将到来的战争的过程,最后将其整理刊登在即将发行的人民之声报上。
这次出征,统帅正是特纳侯爵本人。不过特纳侯爵是在队伍的最前端,随行的还有担任后勤指挥的杰拉尔德——也就是民兵头子。
杰拉尔德除了在队伍出发前露了一下面后,就完全待在七千人的后勤队伍里面,不断的处理各种事情。
“记录得怎么样?”李凌峰回头为专注地写着东西的唐纳文。
“这里记得差不多了。”唐纳文,停下笔,抬头回答。
“那我们去辅兵那里看看,辅兵虽然没有多少战斗力,但他们的重要xing也是无可替代的。”李凌峰扯起缰绳,边让马调头,边说:“这边的英雄有内厄姆报的记者来描叙就可以了。我们人民之声关注的重点是人民——也就是这些默默无闻的幕后英雄。”“我明白。”唐纳文脸上露出笑容,显然是对李凌峰的话非常赞同。呼喝声中,两人就离开了雄狮军团的队伍,策马向辅兵团疾驰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