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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一十四章 享受無時不在 文 / 李盛煜

    &bp;&bp;&bp;&bp;生命,在這個世界上,永遠是最可貴的,若是人就這麼死了,那麼就白白的來到了這個世界上一遭。

    所以土行孫對于死亡,是一種發自內心的害怕。

    凌雲也沒有多說什麼,在這個時候,他只是快速的兩手結印,在結印的時候,有著黑色的鏈條自他的兩手之中散發出來,然後這鏈條混合著他的一滴普通鮮血,向著土行孫而去。

    在轉眼時間,這鏈條便沒入了土行孫身體之中,將他整個人給束縛了起來,鏈條緩緩隱去,凌雲感覺到了自己和這土行孫之間,有著一種很是特殊的聯系,只要是他一個意念,便可以叫這土行孫死,這土行孫的生死,完全在他的掌控之中。

    現在在凌雲的感覺中,能夠掌控一個人的生死,是多麼的美妙,這是一種很是難得的享受。

    土行孫現在被完全控制了,他也是能夠感受到他的生死,就在凌雲的一個念頭之中,感受到了生死被完全控制,在這個時候,他只能很是悲催的感嘆一聲道︰“哎,從此以後,我的生命就不屬于自己了。”

    在說著中,土行孫整個人不住仰頭望天,在仰頭望天的時候,他像是死了老爹,老娘一樣,整個人看起來萬分的悲催。

    特別是當微風吹過,將土行孫腦殼上的那三根毛發吹得不住飄蕩的時候,將他臉上那悲催的樣子顯得更加的濃烈了。

    凌雲的右手在土行孫的肩膀上隨便的拍了兩下,道︰“在現在這個時候,沒有什麼好悲催的,好好跟著我干。”

    “是,主人。”土行孫雖然現在這個時候內心憋屈至極,但還是點頭哈腰的向著凌雲點了點頭。

    凌雲看著土行孫這幅點頭哈腰的樣子,很是滿意。

    在這個世界上,不用看別人的心中想些什麼,只需要將人控制,然後看他對自己恭敬就行,這便是一種生活的享受。

    人心,是慢慢贏得的,並沒有誰一開始的時候,便能夠得到人心。

    凌雲現在整個人吊兒郎當的站著,在站著的時候,他還不住的抽了一口煙,待吐出一口煙圈之後,他將目光看向了那正在搶奪令牌的眾人。

    確實,凌雲這邊的戰斗平息了,眾人見到了戰斗的結果之後,都開始繼續搶奪了起來,那黑色的令牌可是關乎到這烈火鵬的傳承,所以很多人都是拼命的搶奪。

    得令牌多者,便可以得到傳承,這相當于就是一個莫大的誘惑,很多人對于這樣的誘惑,都是很難抵擋的。

    “尼瑪,不要搶我的令牌,槍我令牌的殺無赦。”

    “滾開,都統統滾開,這些令牌統統都是我的。”

    “殺啊,這些令牌才是老子的,都給老子讓道,你們這些渣渣。”

    “饒命啊,大爺饒命,我再也不敢搶你的令牌了。”……

    在這個時候,很多修士都是在不住開口,在他們開口的時候,都是在不斷殺戮著,那空氣中有著一股殺戮的氣息在像著周圍席卷。

    此時凌雲這邊的情況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那在天空不斷飛舞的令牌,若是誰能夠得到最多的令牌,那麼便可以獲得傳承。

    獲得傳承,在此時此刻,是最重要的事情。

    周圍的殺戮聲在不斷響徹,隨著那些殺戮聲的響徹,有著殘肢斷臂在空中不斷的飛舞。

    周圍被一片鮮血給染紅了。

    在利益面前,只有殺戮,有的修士得了令牌之後,向著遠處跑去,有些修士在後方不斷追殺,總之為了令牌,很多修士都在出手著。

    有的修士三五成團,有的修士單獨行動,現在這些修士都想著那令牌,他們整個人似乎是殺紅了眼,在他們的目光中,有著一抹抹深深的潮紅。

    鮮花散滿大地,在這一刻,人的生命是那麼的不值錢,看起來就像是渣渣一樣,似乎連渣渣都不如。

    凌雲倒是沒有急著去搶奪這些令牌,在他看來,現在不是搶奪的時候,畢竟要七天之後,誰得到的令牌最多,誰才能夠有機會獲得那傳承。

    現在離七天的時間,還很早。

    當然,也是有著很多人抱著和凌雲一樣的想法,現在他們都是各自站在一旁,由于這些人沒有搶奪令牌,倒是沒有人找他們的麻煩。

    這靜靜站立中的人,就有馨宛和那郭行。

    因為馨宛和那郭行在一開始的時候,沒有對凌雲動手,所以凌雲也不會仗勢欺人的用那血魂詛咒去控制他們。

    凌雲的自我認識就是他自己是一個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人,若是有人敢犯我的話,那麼他定然會快速出手,將那人用血魂詛咒控制為我所用。

    這就是凌雲的做人準則,所有人做人都有著自己的準則,他覺得自己做人的準則,不算高,也不算低。

    凌雲這邊站著的隊伍,足足有著五百多人,這五百多人都是被他用那血魂詛咒給控制了的,周圍的眾人見凌雲這邊的隊伍站立著,他們就是遠遠的站去,生怕觸怒了凌雲這尊殺神。

    凌雲倒是很淡定,在淡定中,他站在隊伍的最前方,在吊兒郎當站著中他的兩腳很是隨意的交叉著,而且那交叉的右腳還一抖一抖的,整個人一副很是享受的感覺。

    在吊兒郎當,還是享受的站著中,凌雲的右手向著乾坤袋中一摸,便摸出了一根瑪德雪茄,他將那雪茄在口中叼著,待深深的吸了一口香煙,再將那煙氣吐出,看著那煙圈在空中不斷上升中慢慢慢慢,一點一點的變淡時,他的眼中有著一種享受的感覺。

    其實凌雲做人的原則就是如此,無論是多麼血腥,多麼危急的地方,他也是不忘享受,在時時刻刻,他都有著享受的意識。

    在他的想法中,其實人來到這個世界上本來就是有著煩惱的,在這個煩惱遍布的時代,就應該盡情的享受所有。

    享受生活,無論是在何時,何地。

    在一邊享受著香煙的美味時,微風自凌雲身邊吹過,那風將他的黑袍吹得左右飄蕩,那飄蕩的黑袍,那隨意交叉站著的兩腳,那戴著的墨鏡,那一抖一抖的右腳,顯現出了一個很是會享受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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