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節根據地的變遷二 文 / 蒙山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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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委員會憑空接收了一大筆財富本應是好事,但如何處置陳莊主這千余畝土地卻引發了激烈的爭吵。
總會如今有一正二副六委員共計九人,主任蕭觀魚,副主任程大牛、申無病,委員有鄧公超、褚明智、劉悅、李福星、林兆昌、魏三生,其中鄧公超、劉悅是地主,褚明智是商人,李福星是鄉村醫生(魯山岳父),林、魏二人都是一般的農民。總會如今分成了三大派,一派是蕭觀魚、劉悅,代表了根據地的地主階層,一派是程大牛、魏三生,林兆昌,代表了廣大農民,其余四人實際是中間派,包括家產不次于申無病的鄧公超,在具體政策的態度上總想走中間路線,算是騎牆派。
陳超明確表示自己捐出的土地完全由自治委員會處置,這個態度讓自治委員會反而吵成了一團。蕭觀魚作為陳超的密友,對陳超的境界是異常的佩服,這等于斷了自己的老根了。他主張將陳超的土地低價租出去,收取的租子一半捐給蒙山軍做軍糧,另一半出售後交還給陳超。程大牛則認為,既然陳莊主將土地捐出來了,就應當徹底地分下去,具體分配當然以陳家崖的住戶為主,至少那些租種陳超土地的農戶不再交租子了。鄧公超則認為,陳莊主非常人可比,此舉令我等汗顏。之所以陳莊主捐出田土,實有深意。大家應當體會陳莊主的良苦用心,還是將這些土地交給蒙山軍吧。人家搞的榮軍農場就別開生面,令人欽服。
委員會里還有一個人的地位頗為特殊,那就是李福星,因為其女婿是蒙山軍屈指可數的高級將領,所以大家都問李大夫,李福星更干脆——去問王司令吧。
自治委員會內部有分歧,但在尊重蒙山軍這點上,態度倒是相當的一致。自從龍謙出任兩州鎮守使並順利接管兩州,蕭觀魚、申無病心底那點幻想也徹底打消了,在魯南這塊地盤上。必須看蒙山軍的眼色了。
于是皮球踢到了王明遠懷里。
王明遠沒有立即表態。因為也不必急著表態。土地沒有閑著,要改,也要等今年秋糧收了後再改為好。另外,今春在沂州召開的一次軍政聯席會議上。在討論華源、中興面向農村招人時。龍謙曾談到土地問題。他書面提出了幾條意見,發給了參會的人員討論,當時爭論激烈。張蓮芬及唐紹儀認為茲事體大,盡管朝廷大力推行新政,魯南因為成效卓著受到省里表彰,但土地政策涉及國朝根本,還是緩行為宜。而龍謙從善如流,此事便擱置了下來。
那份提案,至今還收在王明遠的文件夾里。
當他再次取出來仔細閱讀,覺得陳超捐出土地或許是為了響應龍謙。鄧公超倒是看的清楚,他說陳超此舉實有深意,怕是說著了。
龍謙當時提出六條意見,一,重新丈量兩州田土,按新丈量的土地向地主征稅。二、凡是不耕作的土地一律收歸官有;三、鼓勵開荒,新開荒的土地免收三年農稅;四、限制土地佔有,每戶上限為200畝,超出此數額的向主家加倍收稅且稅收不得轉嫁租地的農民;五,劃分土地等級,官府統一定價,規範土地買賣;鼓勵興修水利。因水利工程佔地,官府按價給予田主一次性補償;六、對地租做出上限的規定,敢于超額收取地租的,嚴厲處分地主。
參加會議的除了蒙山軍的高級軍官,官府代表幾乎都不贊成龍謙的主張,因為這六條對于以土地為最大財富的鄉紳簡直就是要命了。特別是 第 261 章 嚴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乃至拘役強制勞動;
每年每村根據人口多少確定模範村民的數量,選舉全年勞動出色,熱心公益,家庭和睦的村民為模範村民,由自治委員會給予物資及精神獎勵,獎品由中興、華源贊助,如布匹、藥品、農具等,極受歡迎……
這些成績的取得,極大地改變了根據地的面貌。蒙山軍在根據地的威望進一步提高,絕大多數村民們將蒙山軍視為自己的軍隊,自己的靠山。自治委員會的威信也提高了,其號令和決策基本得到村民們的遵守和擁護。根據地周邊的村莊,特別是費縣縣城以西的村莊,已經自發地組建村民自治委員會了,申請加入總會。從去年起,已經有十六個自然村加入了自治委員會,這意味著根據地在擴大。而今年的勢頭更為顯著,申請加入的村莊更多了。為此,鄧公超提出應當劃分區域,成立于現有自治委員會平行的組織,因為他們有些管不過來了……
這或許是龍謙希望看到的。當整個費縣、鄒縣和滕縣的農村都像鄭家莊根據地一樣成立完全擁護蒙山軍的自治委員會後,蒙山軍在魯南農村的根子就扎的更深了。這難道不是龍司令希望看到的嗎?
王明遠就此向龍謙打了報告,提議劃分地域成立更高級別的自治委員會,但龍謙至今沒有批復……
如何處理陳超的田產呢?王明遠整理著思路。將那千余畝土地分給陳家崖和鄭家莊的窮戶們看似簡單,但肯定不符合龍司令的一貫思路。分析龍謙對于根據地建設的舉措,王明遠認為龍謙治理農村的核心有兩個,一個是建立隸屬于蒙山軍的有效組織,另一個就是提高根據地村民的生活水準。程大牛的做法是簡單快捷的,但未必是龍謙希望看到的,因為其受益的對象很窄。而蕭觀魚顯然站在了為陳超謀利益的立場上,如果陳超只想著收租子,大可不必將土地捐贈出來。以他的地位,誰敢打他的主意?剩下就是鄧公超的建議了,此人提議將這些地交給蒙山軍,納入榮軍農場管理。這個意見有點意思,似乎摸到了龍謙的本意。但榮軍農場興辦兩年多了,效果並不太好。傷殘軍人們無法顧及數千畝土地,只能將土地再次租給少地的農民。租出去的收成明顯高于部隊自行經營的土地。前年冬天,兗州紡織廠投產,那邊來信說希望榮軍農場大規模種植棉花,紡織廠將按市價全部收購。為了支援中興實業,王明遠下令在次年播種了兩千畝的棉籽,但由于當地種棉花很少,收成慘淡。但在雇來一些棉農後,今年就好多了,預計產量會比去年提高三成有余。而估算收入,種植棉花的收益顯然比種糧食高的多。如果將地都分給各戶,這樣大規模的種植也就搞不成了。王明遠想到這里,決定還是按照鄧公超的意見辦,陳超的捐贈全部歸榮軍農場,采取包戶的方式將地包出去,繼續擴大棉花的種植。收成分配由自治委員會與承包的農戶協商辦理……
當然,具體的承辦還要自治委員會出面,他不會站在台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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