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85節 國君的探問 文 / 歸來如松
&bp;&bp;&bp;&bp;孝子如果不是送葬以及葬畢回家返哭,都不應帶著冕在路上行走。在居喪期間,凡是功以上的親屬,除非虞祭、襯祭、練祭、大祥之祭,其他時間都不可洗頭洗澡。居齊衰之喪,在下葬以後,別人來求見就予以接見,但不主動去求見別人。如果是為功以下親屬服喪,已經入葬之後,求見別人是可以的。如果是為大功親屬服喪,求見別人也可以,但不能帶著見面禮去。只有父母去世,才不忌諱滿面淚水去見人。守喪三年的人,大祥之後就可以服徭役。守喪一年的人,卒哭以後就可以服徭役。服喪九個月的人,下葬以後,就可以服徭役。為功、紹麻親屬服喪五個月、三個月的人,移殯以後就可以服徭役。曾子的兒子曾申向曾子問道︰父母去世,孝子的哭聲是否也有規定?曾子答道︰就像孩子在半道上找不著母親時‘亂’哭一樣,哪里有什麼關于哭聲的規定呢?卒哭以後,就不可再稱呼死者的名字。已故的祖父母、兄弟、伯父、叔父、姑、姊妹的名字,父親要避諱的,做兒子的也跟著避諱。母親娘家已故親屬的名字,在自己家中要避諱。妻子娘家已故親屬的名字,不可以在妻子身邊提起。如果母親。妻子娘家已故的親屬和自己的從祖兄弟有同名的人,那就要不論什麼場合都避諱。遇到喪事仍可以舉行冠禮,這一條對于遇到三年之喪的人也適用。在居父母喪時所住的倚廬加冠後,進入靈堂,每哭一次跳起跺腳三次,一共哭三次跳起九次,然後走出靈堂。服大功喪服的人即將除服時,可以為兒子行冠禮,可以出嫁‘女’兒,父親在即將除去大功喪服時,可以為兒子行冠禮,可以出嫁‘女’兒,可以為兒子娶媳‘婦’。對于自己來,只有在功親屬的卒哭祭祀後,才可以行冠禮、娶媳‘婦’;但如果是下殤的功親屬,卒哭之後仍不可這樣做。凡是頭戴弁紐去吊喪,吊服的袖口都比較寬大。父親正在服喪,家中的子弟就不能觀賞音樂。母親正在服喪,可以听人家奏樂,但不能自己動手演奏。妻子正在服喪,不得在她身旁奏樂。有2→2→2→2→..大功喪服的人,在親人下葬後來訪,就要收起樂器;如果是有功喪服的人來訪,不必停止奏樂。姑、姊妹出嫁以後沒有子嗣,丈夫死了,然而丈夫家里又沒有兄弟,在這種情況下,就要讓夫家的族人來主持喪事;姑、姊妹的娘家,雖然有親人也不應該為之主持喪事。夫家如果連族人也沒有,那就請前後左右的鄰居主喪;如果前後左右鄰居也沒有,那就請主事的里尹來主持。有的人︰讓姑、姊妹的娘家人來主持主喪也可以,但神主卻要附在夫的祖父的後面。服喪的人已經束好腰經,就不能再束吉服的大帶。執‘玉’行禮時不可以穿喪服。身上穿的是玄衣縹裳,頭上就不可以戴弁續。國家舉行大祭祀時全國禁止哭泣,遭喪的人家在舉行朝夕奠時可以遵令不哭,但照舊站在哭位上是允許的。孝子如果還是個孩子,就可以哭而不拉長聲調,不跳起跺腳,不執喪杖,不穿繩展,不住依廬。孔子︰伯母。叔母去世,為她們穿的是齊衰孝服,但哭時的跳起卻腳不離地;姑、姊妹去世,為她們穿的是大功喪服,但哭時的跳起腳卻離地面。如果明白了其中的道理,那才算是把禮文用到家了。世柳的母親去世,辦喪事的時候,相者都是站在主人的左邊。世柳死的時候,他的學生當相者卻站在主人的右邊。站在主人右邊協助主人行禮,這種錯誤做法是從世柳的學生開始的。天子死後,飯含用九個貝殼,諸侯用七個,大夫用五個,士用三個。士死後第三個月下葬,葬的當月就舉行卒哭的祭祀。丈夫死後第三個月下葬,第五個月舉行卒哭的祭祀。諸侯死後第五個月下葬,第七個月舉行卒哭的祭祀。葬後的虞祭,士舉行三次,丈夫五次,諸侯七次。諸侯派遣使者到他國吊喪,吊喪的儀節都是在同一天內完成的,先後次序就是如此。卿大夫生病,國君要探問無數次;士生病,國君只探問一次。國君對于卿大夫的去世,到了下葬那天不吃‘肉’,到了卒哭那天不听音樂;對于士的去世,在入殯那天不欣賞音樂。在即將埋葬時,把靈樞移動朝見祖廟,把靈樞抬到堂上方正。諸侯出葬,樞車上系四條大繩,由五百人來拉繩,拉繩的人皆餃枚;司馬手執金鐸,靈車左右各八人,搖動金鐸來號令眾人。匠人一名,手執羽葆走在樞車前面,用羽葆作為指揮靈車前進的信號。大夫出葬,在朝祖以後出葬時,樞車上系著兩條大繩,由三百人來牽引。在樞車左右各有四個手執金鐸的人,用旗幟作為指揮靈車前進的信號。